依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(第19号)——《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》第二条有关规定,自体软骨隆鼻是《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》中医疗美容外科的一级项目。折叠可实施一级项目自体软骨隆鼻的正规医疗机构
(1)设有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一级综合医院和门诊部。
(2)设有医疗美容科的诊所。
(3)设有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二级综合医院。
(4)设有麻醉科及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门诊部。
(5)医疗美容医院。
(6)三级整形外科医院。
(7)设有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三级综合医院。
鼻中隔是两个鼻道中起分割作用的板状软骨,将其前方与上方各保留一局部,后下方整个取下时,既才能保持鼻形态的完整,又能获得所需材料,而且取材部位又与鼻整形处在同一切口,不用另外开刀,实在是“一箭三雕”之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