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州整形医院(女子隆鼻“隆”进重症监护室抢救)(苏州隆胸美容整形医院)

2022-09-02 11:43:44 浏览 : 822 次 0 评论

为了爱美去隆鼻,结果进了重症监护室(ICU),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。28岁的许某将为自己做手术的美容机构告上法庭。今天,该案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

庭审现场

1993年出生的许某,在无锡工作,比较爱美,老觉得鼻子不够挺,想着比较好能做个隆鼻,让自己更好看。后来,经人介绍,来到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的一家美容机构咨询,对方负责人接待了她,并告知技术和资质都没有问题。经过一番说服,许某终决定就在这家机构做隆鼻。

2020年7月底,在向美容院负责人转账2000元后,双方约定下一个月的5日实施手术。到了8月5日手术日,在转账28000元后,许某于当天下午3点,在全麻状态下做了“肋骨取骨隆鼻整形”手术,一直到晚上9点手术结束。但术后醒来的许某感觉自己呼吸困难,同时夜间出现持续低血压、高烧等情况。

到了次日清晨,许某呼吸困难的情况加重,且腹泻尿少,但没有医务人员前来处置。直到早上8点半,眼见情况不对,美容院将许某送到附近的苏州科技城医院抢救。之后,许某被送进重症监护室(ICU),并插管抢救。直到8月17日,许某的情况才好转,并继续接受治疗,直到9月10日才出院。

事后许某查询后才知道,给自己做手术的那家美容机构,根本没有全麻资质,为其做隆鼻手术的医生也是外院请来的,与此前美容院承诺的情况完全不符。更让她接受不了的是,为其做手术的医生在事后还伪造手术记录等医疗文件,甚至将麻醉方式由“全麻”改成了“局麻”。

许某认为,美容机构是向消费者做了虚假承诺宣传,自己为这些承诺所骗,才会在该美容院做手术。结果,险些性命不保,美容机构存在重大过错。与此同时,这些失败的手术,还导致自己面部多处凹陷瘢痕无法去除,还留下了心包积液、肺部纤维化等永久性后遗症。因此诉求判令美容机构退还自己的医疗费3万多元,“待以后治疗结束,再追诉伤残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、误工费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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