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7月24日,美国要求Biocell乳房假体立即退市,艾尔建随即启动全球召回。支持FDA此次决定的主要依据包括33例乳房假体相关巨细胞淋巴瘤(BIA-ALCL)致死病例,而此数据较4个月之前FDA举行听证会时披露的19例大幅跃升。
这次禁令颇有点让人意外,因为就在不到3个月之前FDA才刚刚做出裁定:Biocell假体可以继续销售,证据不足以支持颁布禁令。而在此次FDA禁令之前,欧洲、加拿大、巴西和澳大利亚已经采取了禁令。
在5月2日通告不予禁止时,错误地说,BIA-ALCL也有光面假体病例,而且美国市售乳房假体中粗毛面(macrotextured)假体占比不足5%。显然,从伦理上讲,毛面产品市场占有率低并不能成为不采取禁令的理由。
在FDA公布禁令后,假体厂商和整形外科学协会在给整形外科医生的通告信中特别强调:对于未见症状患者,FDA不建议(doesnotrecommend)取出或更换毛面假体。同样地,在医生给患者的告知信模板中,强调重点也在于FDA“不”建议取出。
艾尔建在给整形外科医生的一封电邮中,为其不向要求更换假体的患者提供手术补贴辩称:这一决定符合“FDA不建议未见症状者取出毛面假体”的指引。
但事实上,这些解读与FDA的实际表述之间应该有着一些微妙差异。FDA的实际意思是,FDA不建议未见症状者取出毛面假体,但也没有建议患者继续植存这些假体。
既然FDA颁布了禁令,为什么还要强调这些假体继续留存在体内是安全的呢?这显然有点自相矛盾吧。打个比喻说,某车厂一方面承认旗下某车型某部件(比如刹车踏板)存在安全问题,并将更改设计,但同时又说车主无需更换该问题部件……
事实上,是否取出或更换假体,决定权在受植假体者本人。我们的职责在于告知她们有哪些选项,并为她们的选择提供便利—是的,也就是说,假体厂商和手术医生有义务提供经济补偿。
Roberts等人的处理方式值得效法:他们向264名毛面假体女患者发信,其中9人选择置换或取出,总治疗费打折、医生手术费免除。
关于BIA-ALCL发病率:McGuire等人2017年的前瞻性研究提出,BIA-ALCL的终生发病率约为1:2200,但考虑到实际随访时间不够长,这个比率可能达到1:1000;而根据Cordeiro近发表的文献,在其3537例乳房重建病例中,11例确诊为BIA-ALCL,发病率高达1:322。
值得注意的是,Biocell假体被禁的决定,并非来自假体厂商或整形外科学协会,也非源自法律追索。在FDA听证会上,40名受邀听证的整形外科医生(其中24名女性医生)中,无一人支持禁止毛面假体。只有一名无表决权的整形外科医生Dr.Chevray,在听证会末尾勇敢地提出应该禁止,赢得了听众鼓掌喝彩;但他的意见并未反映在FDA的5月2日通告中。
FDA对毛面假体实施禁令,可以说完全与整形外科学界的主流意见相左:君不见,无数的专家研讨会、期刊文献、“佳实践”共识,都在支持保留毛面假体。这些主流意见,将一个安全性问题“淡化”为一个患者选择问题。
必须指出的是,在这么多相关文献中,不同观点极少得到发表。只有一家期刊的编辑支持禁止毛面假体。
大家知道,这次不是乳房假体遇到的第一次监管危机。1992年,FDA对硅胶假体实施暂停令,禁令一直到2006年被解除(依据是几项大规模研究表明,硅胶假体不导致肿瘤或严重系统性疾病)。如果说1992年那次危机是“只冒烟,没起火”,那么现在这次是“真起火”了。因为FDA说,全球至少有573例BIA-ALCL,其中33例致死。
当然,这次危机也曾被努力“灭火”。在今年的FDA听证会上,整形外科医生和厂商们反复向公众保证,患者安全是第一位的;但在BIA-ALCL患者的哭诉面前,这些保证显然是空洞无力的。后,这场18小时的听证会,被浓缩剪辑为27分钟的“精华版”分发给同行。
早在2015年,Brody等人发文提醒同行,BIA-ALCL仅与毛面假体关联。遗憾的是,之后有报道称有多至30例光面假体BIA-ALCL病例,从而使“唯毛面假体论”被淹没。2017年,FDA公布了28例光面假体BIA-ALCL副反应病例。但这些报道并不可靠:因为,其中没有一例是“只”植入光面假体的,而且这些病例要不病史空缺、要不混杂其他可能治病病史。FDA的初次裁决,应该是忽略了这些重要信息的结果。
准确的说,BIA-ALCL应该表述为“毛面”乳房假体相关巨细胞淋巴瘤。
2017年,Sieber和Adams提出,与其他日常生活行为相比,BIA-ALCL风险极小(即使开车,也有致死风险)。这种论调使同行们“轻视”这种疾病对患者及其家庭造成的影响。事实上,BIA-ALCL虽然致死率不高,但发病率并不算低。BIA-ALCL患者抱怨得不到应有重视,区区7500美元补偿和免费的光面假体置换,相比长期的检查与治疗费用负担,显得远远不够。
这次FDA禁令不针对较细毛面假体。FDA称,较细毛面假体的致病率比Biocell脱盐毛面假体低6倍。但是,既然较细毛面假体也有风险,而为什么还要用呢?除非它有值得冒险的优点。
毛面假体的一大声称优势是限制假体移位或转动,但目前并无可靠证据支持这一优势。另外,解剖型假体的美学塑形优势,也是缺乏证据的。尽管有一些医生认为毛面假体可以减少并发症,但也有许多医生无论美容还是重建一律只用光面假体(也未见并发症增加或效果打折)。
是时候反省伦理问题了。面对在一种严重的疾病风险,做出迅速积极反应的为什么不是整形外科医生和我们的学协会?答案很显然,是“利益冲突”:许多整形外科医生与厂商存在利益关联;如果他们接受了假体厂家的“顾问费”,当然不愿意批评。从法律上说,这种顾问费可以被视为“回扣”,对医生隐含着严重的法律风险。美国医健部下设委员会建议对现行“顾问费”加强限制监管。
整形外科会议的讲者们,经常接受来自厂商的不菲赞助。艾尔建,作为头号赞助厂商,在2017年美国美容整形外科学会(ASAPS)年会期间,曾花费近500万美元赞助46%的讲者;在2017年美国整形外科学会(ASPS)年会期间,花费近160万美元赞助约34%的讲者。于是不难理解,在2018年ASAPS年会上,专家组成员无一提出禁用毛面假体。
出版的两本BIA-ALCL专刊(分别由学界两大期刊PRS和ASJ出版),都接受了乳房假体厂商的赞助。当然,两者都没有刊登禁用毛面假体的建议。
众所周知,厂商赞助出版总是以营销产品为目的的。因此,“反方”观点讨论很少被刊登。厂商通过这种“合作”,达到“熄灭”争议的目的。
常识告诉我们,对不同意见的“无视”,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,近波音MAX飞机事故就是一例。无论厂商、整形外科意见领袖们、学术期刊,都应该欢迎不同意见的存在。不同的意见,即使后被证明是错误的,往往能让我们更接近真理。“共识”的代价是对我们思维的局限。包容异议,可以拓展我们的思维。
年青一代的整形外科医生可能不知道,我们这个专科,并非从一开始就与厂商有着如此深重的利益关联。科学与营销之间的界限,长久以来被模糊化,以致我们现在很难想象两者怎么可以分得开。
让我们试想一种新的范式:假体厂商不赞助整形外科学协会和医生,从而节省下数百万美元(厂商获益);营销重心从昂贵的解剖形假体转为便宜的光面圆形假体,从而大幅缩减患者支出(患者获益);整形外科医生虽然自掏腰包参加会议,但可以更低的价格采购假体(医生获益)。显然,这种新范式对厂商、患者、医生三方,都没有造成经济上的损失,但却为整个专业赢得了信誉。而且,放弃厂商赞助也是一个“道德正确”的选择。
已故的PRS前任主编Goldwyn,在2004年卸任PRS主编时,曾表达非常担忧厂商对我们整形外科专业的“腐蚀”。不幸的是,这次毛面假体危机,显然应验了他的预言。同行们,从这次危机,我们应该认识到,不同意见应该得到更多的包容,我们的专业应该从厂商的不当影响中解脱出来。
温馨提示: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不宜做整形手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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